北京能源管理师赴重点用能单位
自2010年北京市开展能源管理师试点以来,共有363家重点用能单位完成了能源管理师的培训。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表示,北京市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须在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师。
能源管理师是指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能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并从事能源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他们可以编制能源标准化管理制度、提供节能措施,根据每个用能单位水、电、气、物料的消耗,算出能耗和成本,寻找改善空间并提出改造方案。北京市提出,预计到2015年,将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师培训上岗全覆盖。
北京市确定了商业、酒店、医院、学校、供暖、公交等155家单位作为能源管理师的试点单位,覆盖了第三产业的各个方面。在能源管理师制度建设中,北京市不仅对能源管理师的培训、考试、发证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其聘任还首次纳入单位GDP能耗的考核环节,重点用能单位不依照相关规定聘任能源管理师或者无法保障能源管理师履行职责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于情节严重的将在年度GDP能耗考核时予以扣分。
上一篇:北京再生水利用达60% 多项技术制约中发展[ 07-29 ]
下一篇:北京首个“组装”公租房项目即将交付[ 0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