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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文章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5日 点击数: 字号: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我部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经审定,苏州玲珑湾3期七区高层住宅(49号、50号、53号、55号)等11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

  现予公布。

  附件:2011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

2011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