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规划转型

文章来源:中国建设报 叶明 尹宁娟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2日 点击数:

 

  日前,湖南省召开了2014年城乡规划年会,来自全省各级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城乡规划设计部门、开设了城乡规划专业的高校等机构的300余专家学者与会。此次年会,将“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规划转型”作为主题,并进行了深入探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袁湘江出席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袁湘江在会上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大举措,去年底召开了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今年3月出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今年7月,湖南召开了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会后不久,省政府又印发了《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更为城乡规划工作的改革转型提出了新目标、新路径和新任务。
  结合湖南特色打造一核六轴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落实新型城镇化,为城镇化提供空间支撑。结合中央精神,湖南省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构建“一核六轴”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空间格局,大力促进城市群发展,壮大区域中心城市,做优做强县级市和县城,积极发展重点小城镇,等等。这一切,均要求在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县城规划和集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得到体现,并作出科学合理的空间安排。
  城乡规划工作存在五大问题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乡规划工作既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转型发展成为了迫切要求。
  当前,城乡规划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城乡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存在偏差。重城市规划、轻乡村规划,重扩张性规划、轻提质性规划,重新区规划、轻旧城改造更新规划,重地上空间规划、轻地下空间规划等。
  二是总规管理存在欠缺。总规审批周期较长,总规内容大而全,重点不突出,约束力较差,从而导致执行力下降或频繁修改。
  三是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不力。专项规划特别是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严重滞后,导致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设施配建要求难以有效落地。一些地方忽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存在不编或者编而不批的现象,规划跟着项目走。
  四是部门规划衔接协调难度较大。特别是城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难度大。
  五是依法实施规划意识有待增强。一些地方存在着重视规划但不尊重规划的现象,将规划调整作为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土地出让收入的手段,有时甚至演变成了侵害公众利益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工具。如何理清规划与市场、规划与政府的关系,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城乡空间建设与空间管制的统筹作用,都将会成为下一阶段推进城乡规划改革与创新的重点。
  推动城乡规划理念的转变
  我们推动城乡规划转型,一要丰富规划的内涵。从单纯的物质空间规划转向更多关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公共政策等方面的社会空间规划,进一步明晰城乡规划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和地位,调整与完善各层次城乡规划的内容,加强与公共治理行为的协同作用。
  二要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要求,优化城乡空间资源和布局,合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保护线、城市增长边界线,统筹规划市区、城郊和周边乡村发展,为子孙后代留足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三要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由扩张性规划逐步转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科学确定城市功能定位和形态,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合理划定城市“三区四线”,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湖南省是人口净流出省份,7100万的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只有6600万。今后一些城市和县城,尤其是集镇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核定既要做“加法”,更要做“减法”,规划修改要从扩张性规划转向提质性规划。
  四要充分体现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要彻底清除“规划是向权力诉说真理”的错误思想,让规划从贵族走向平民、从专家走向社会,改变过去封闭的精英式规划,加大公众参与程度,实现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沟通和协商,尽可能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需要和诉求。
  处理好不同层级规划之间的关系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一要确立城镇体系规划对城市、县城总体规划和集镇规划的统领地位。城镇体系规划,包括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县 市 域集镇布局规划等,用于指导划定区域内城市、县城、集镇的增长边界和生态红线,以及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集镇规划的依据。
  二要明确总规、控规、专项规划的关系。总规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控规是落实总规、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和强度的具体要求,专项规划是落实总规的骨架和支撑。经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专项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规划文件,是提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并实施规划审批的法定依据。
  三要建立面向规划实施的城乡规划制定体系。规划制定体系要从以往单纯关注编制技术层面转向更好地适应规划管理层面的要求,构建战略性规划和执行性规划并重的规划编制体系。进一步突出总体规划的战略性、纲领性、政策性,管住该管的、放开不管的,为总规减负、为控规加压、为专规加密,总规坚持刚弹并举,刚性规定明确清晰,同时为执行性规划留出必要的弹性空间。
  强化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
  目前,湖南省正在修订《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望明年上半年正式出台。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将对提高湖南省城乡规划法制化水平,加强城乡规划实施与监管,引领城镇化健康发展等发挥重要作用。
  明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抓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按照国家三部委下发的《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规定,加强对各级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个人、规划设计单位等执行城乡规划法和实施办法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通过查处一批违法违纪案件,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