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中“探索实施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制度”引发关注。
据了解,与老版相比,新版条例主要体现了3个特点:
一是体现市场导向。新条例明确除国家规定的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以外,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可不再进行招标发包。此外,上海还将在本市探索实施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制度,尝试以工程质量保险代替质量保证金。
二是加强对政府投资、国有投资项目的监管。新条例对政府投资、国有投资项目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方式,此类项目要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网站上公开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对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范。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接建设工程时的禁止行为,特别是对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进行了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