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标准的通知》,首次明确包括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在内的四类政府投资类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根据通知要求,列入通知规定范围的新建及处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至少达到一星级要求。并规定了纳入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范围的四类建筑类型。
通知还强化了重点环节监管,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以上四类绿色建筑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对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执行绿色建筑有关标准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