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行政监督评价体系研究--以天津市民用住宅建筑为例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6日 点击数:

  1、基于系统工程理论分析建筑节能行政监督管理评价的体制特征,把监督市场管理、建筑节能行为与体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系统完整、多层互动的监督管理评价体系。
  2、结合我国建筑节能行政监督管理发展阶段把规范建筑节能行为和促进建筑节能休系良性运转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以建筑节能行为评价为核心,建立完整的监督业务评价体系,加强对建筑节能行为的监督。
  3、根据不同的评价内容和评价目的,选择科学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机制,准确反映评价客体的本质特征,实现评价过程的可操作性和评价结果的科学性。
  4、通过监督机构绩效评价,优化监督市场划分和监督资源配置:实施建筑节能专项监督委托招投标评价,推动建筑节能行政监督市场化;加强监督小组监督效果评价,规范监督执法行为,保证行政监督的有效性;监督人员能力评价,监督从业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改善监督市场要素,提高行政监督管理水平,强化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实施能力评价,实现突出建筑节能行为和体系监督的行政监督预控;开展建筑节能竣工验收综合评价,落实监督机构法人负责制与监督工程师监督项目负责制,科学评价建筑节能实际水平,有效把住建筑节能项目准入使用关,高效完成建筑节能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