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今年55项立法项目,《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有望年内出台。该草案条例首次明确提供基本住房保障是政府的法定责任,同时设置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
“这是质的突破。此次保障房立法主要有两大亮点:一是允许非京籍人口申请保障房,扩大了保障对象的范围;二是考虑取消保障房申请者的收入审核,改变以往只以收入来判定保障房申请标准的现状。”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杜兆勇表示,这是北京打破户籍藩篱的第一步。
阳光下的公平
作为北京市首部住房保障的地方性法规,《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已完成初稿,并将进行深入论证,北京市住建委将对全市基本保障性住房的需求量进行统计和测算。
记者查阅该文件发现,此次保障房立法的一大亮点是扩大了保障对象的范围。
北京市法制办法制三处处长杨红对外表示:“除了京籍家庭,首次允许在京有稳定工作的非京籍家庭申请。不过,非京籍家庭申请保障房的条件,会与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避免产生法律之间的交叉。”有专家指出,允许非京籍家庭申请保障房,意义相当于北京户籍改革。因为假如无论是北京籍户口,还是非北京籍户口,他们拥有的教育、医疗、住房福利等权利都一样,那么外来人口也不一定就要拥有北京户口这个户籍上的虚名。
“允许有稳定工作的非京籍家庭申请,这个条件的细则要明确。一个在北京工作8年的外来人口,与一个刚来北京工作的外来人口,谁可以申请,这个需要厘清。”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章惠生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要实现“阳光下的公平”需要出具体细则。
然而,对于该政策,在很多外来人口高呼“更有公平感”之际,也有人提出了质疑:允许非京籍人士申请保障房,等于变相加大了北京市民的住房压力。
转换审核标准
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的另一亮点是,考虑取消保障房申请者的收入审核,改变以往只以收入来判定保障房申请标准的现状。
杨红表示,按照目前的设想,保障房的申请依据将只考虑是否在京拥有房产。申请人除了工资性收入之外,还可能存在各种收入,但房屋都有产权登记。因此,“核查房产要比核查收入相对容易”。
“这是保障基本的房屋居住权,公租房的租金是市场租金的85%,按照国际惯例,公租房租金不能超过总收入30%,但保障房申请家庭增多就是考验政府对于保障房的建设投资的问题,以及庞大的后期管理,所以应该考虑评估这样做带来的影响,再确定放开的方式和进度。”章惠生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
“封闭式”运行管理
其实,比较起国务院法制办前段时间出台的《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把常住人口纳入保障房保障范围,“北京市不过是走在了前面,配套了相应的地方性实施细则。”一位接近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的人士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悉,国家层面的意见稿亦对保障人群做出了重新划分,对于保障房类型的定义也作出了重大调整:打破了原来保障分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安居房、共有产权住房等多个类型,而是统一规定为“两大类三小类”,即实体性保障住房类(补砖头)和货币补贴类(补人头),以及租赁类、产权类与货币补贴类形式。
上述人士指出,“这种情况的出现,也许100个里面会出现一个。然而为了这1%的人群,在以往保障房标准的审核操作中,耗费了太多的人力物力。”
不过,出现上述1%的概率今后将会越来越少了,因为没有了寻租的空间。“此次草案最大亮点,应是北京市将搭建保障房存量房交易平台,实现封闭运行管理。”上述接近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的人士表示,“如果这样的话,保障房确要出售,只能由政府回购。这就使得保障房始终在保障房家庭中轮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