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智慧城市建设的意见

文章来源:菏泽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7日 点击数: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智慧城市建设的意见
菏政发〔2017〕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等重要战略部署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引导信息产业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2017年10月23日第1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智慧城市建设作为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抓手,将智慧城市建设放在支撑城市发展战略、转型升级以及破解“城市病”、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位置。突出顶层设计,明晰方向、目标和整体框架,主要围绕基础设施、城市治理、惠民服务和产业升级等主题,把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很好的结合起来,着力构建水平先进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便捷高效的城市管理与民生服务体系、创新活跃的信息产业发展体系和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更深层次的社会诚信体系,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打造管理高效、服务便捷、民生和谐、产业智能的智慧宜居城市,引领和带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基于城市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总体定位,对全市智慧城市建设进行统一的顶层规划设计,统筹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建设模块之间的衔接匹配,集约建设。市直各部门、各县区的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基于全市统一的规划设计开展。积极做好智慧城市涵盖的各模块专项规划方案,设计好规划实施的路线图。按“急用先建,先易后难,实用优先”的原则安排实施时序,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实施,通过迭代演进促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同时,确保技术开放留足余地,为后续实施的项目充分预留接口和通道。
  (二)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建设,引领智慧城市建设方向。积极探索智慧城市的发展路径、管理方式、推进模式和保障机制,强化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信息化建设、投资和运营,培育和发展新型应用业态,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探索成本低、实效好、互利共赢的建设与运营模式。
  (三)整合资源,开放共享。有效整合、充分承接、广泛集成现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市统一的顶层中枢平台,建立健全数据存储、交换、共享和开放机制,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础数据共建共享。各企事业单位对拥有自主产权、处置权或管辖权的硬件资产、场地和软件基础数据积极进行社会化、市场化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营造开放、包容、竞争、有序的发展环境,引进一批创新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积极利用创新要素和智慧资源,推动智慧城市开放式创新发展。
  (四)创新应用,发展产业。鼓励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制度创新,以智慧城市建设带动智慧产业发展,以智慧产业发展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智慧型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推动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各类新兴智慧型产品的研发制造,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形成智慧应用和产业提升之间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五)需求牵引,突出惠民。梳理政府服务、城市管理、百姓生活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需求,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依据,先行开展各类智慧化应用。突出民生服务,把便民惠民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建设实施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项目,让广大居民享受到高效、便捷、绿色的新型智慧城市生活。
  (六)科学规范,保障安全。坚持信息技术发展与安全并重,加强信息安全战略规划,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安全标准体系,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加大依法管理和保护信息的力度,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可控。把安全保障贯穿智慧应用的始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提升保障能力,形成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深入实施“互联网+”发展战略,以信息化引领城市转型升级为主线,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和重点领域智慧应用建设。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建立特色化的产业聚集发展基地,探索产业发展创新模式。打造一批重点示范工程和一定规模的智慧产业,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实现为民服务全程全时、城市管理高效有序、数据信息开放共享、智慧产业快速发展、信息安全全面可控、保障机制逐步完善,以此提升城市凝聚力和带动力,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居民幸福感,将菏泽打造成具有“创新、绿色、智能、开放、诚信、安全”特点的新型智慧城市。
  (二)具体目标。
  1、信息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全市互联网宽带出口超过2Tb,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80%,光纤入户率达到100%,移动互联网用户普及率达到90%。城市、乡镇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100Mbps、50Mbps和30Mbps。建设无线城市,公园、广场、医院、车站、宾馆酒店等各类场馆和大型超市等重点公共区域和场所实现高速免费Wi-Fi全覆盖。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过程中,通过技术融合、业务融合、行业融合、终端融合及网络融合等方式,进一步实现“三网融合”发展。
  2、公共管理和惠民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幅提升。创新公共管理方式,行政权力和行政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政府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构建面向市民、服务民生的涵盖教育、文化、健康、社保、交通、环保、住房、计生、旅游、养老等领域的多元化信息服务体系和覆盖城乡的惠民应用体系。开展“多表合一”数字信息采集,整合能源数据,打造集“水、电、气、热”于一体的集中“抄、核、收”平台,实现公共服务便捷化,有效缓解看病难、行车难、办事繁、上网慢、生活缴费不便利等民生热点问题,市民生活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3、智慧产业取得长足发展。加快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应用,促进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和新旧动能接续转换。通过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现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具有菏泽特色的智慧经济发展新模式。加快推进智慧产业园区建设,推动以电子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电子商务、信息消费等为主体的智慧产业发展。积极招引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信息技术企业和智慧城市知名研发机构,大力扶持本地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形成与智慧城市发展相适应的人才、技术支持队伍。
  4、智慧城市推进机制和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更加完善。结合我市实际,学习先进地区先进经验,加快形成高效务实的组织领导、决策咨询、市场推进等智慧城市建设体制机制。建立完善与我市智慧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等软环境,形成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和社会化开发利用机制,进一步健全智慧城市信息安全保障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建设统一的顶层中枢平台。
  1、建设菏泽市智慧城市信息资源综合服务平台。落实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快建立标准统一的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网络架构的菏泽市智慧城市信息资源综合服务平台,制定数据共享交换标准,推进跨区域、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解决“纵强横弱”、“以我为主”、“分散建设”等信息孤岛问题。打通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链路,实现政府各类数据的交换、开发和应用(涉密数据除外,专有数据按相关规定执行)。通过接口同省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实现我市和省级平台的信息资源共享。同时,部署统一的安全、灾备等服务保障系统。市直各部门新建信息化基础设施、业务系统应以模块的形式与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数据信息对接;原有系统模块和服务支撑体系应逐步向综合服务平台迁移、整合、共享和应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政法部门在专网内部署的业务系统,要规划专门区域,根据上级机关专网管理规定专门管理(涉密网络除外)。县级及以下政府的平台可作为子系统直接部署在综合服务平台,如需建设本级服务平台的,应从技术和业务等层面和市级平台实现有效对接和互联互通。
  2、建设统一共享的大数据和云计算中心。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我省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搭建市级大数据和云计算中心。采用高性能服务器作为支撑,储备海量存储系统,以云操作系统架设云资源平台,建立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激活数据价值,促进数据流通,为政府提供大数据决策分析支撑。同时,鼓励引导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利用,逐步将不涉密、不涉隐私的数据资源进行开放运营。面向全国招引专业机构和企业参与我市的智慧城市建设,各建设方可作为数据使用方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数据,对数据进行分析挖掘,呈现大数据和云计算应用成果,拓展服务渠道和方式,提供多元化的智慧应用服务。
  3、建立市级统一的基础数据库。全市统一建设人口、法人、不动产、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社会信用等模块的基础数据库,解决公共信息不易采集、不够准确、难以共享等问题。人口信息数据库,整合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人口基础信息,建立全市常住和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法人信息数据库,以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实现对编办、民政、工商、质监等部门业务系统中的法人基础信息的抽取采集、处理、存储,为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基于法人信息的相关服务。不动产数据库,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进一步推动不动产基础数据库建设。通过对不动产的统一登记,解决城市建(构)筑物数据更新问题,实现对不动产的智慧化管理。地理信息数据库,依托全市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市地理信息“一张图”,为各部门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宏观经济数据库,采用数据仓库和多功能数据采集统一分析技术,对社会管理、经济发展、居民生活、城市建设等领域各种宏观经济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加工,建立宏观经济主题分析数据库,为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社会信用数据库,重点整合政务领域信用、商务领域信用、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数据资源,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信用信息,实现部门、行业和县域间信用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推动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依托社会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各领域信用信息系统。
  4、构建统一支撑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按照统筹管理、分级负责、技术保障、责任到人的原则,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包括“信息安全建设标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技术体系”和“信息安全责任体系”等,建立防范手段全面、可实时监测和响应风险、能应对重大灾难、可管可控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市级容灾备份中心,加快市级网络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健全信息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市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加强信息安全应急演练。实现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统一接报、联合研判发布、应急指挥调度以及协同处置和跟踪反馈。加强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检测和认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和检测,建立严格的技术、产品相关资质认定和采购备案制度。在智慧城市重要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建设实施和运行管理的全流程中,重要信息系统的建设者、运维者和使用者,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做好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和建设整改等工作。
  (二)全面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水平。
  1、大幅提升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网络覆盖面和服务质量,努力拓展互联网出口带宽,大幅度提高网速,建设好“信息高速公路”。加快城市带宽提升步伐,2020年城市带宽出口达到2Tb。推行信息基础设施统筹布局与集约化建设,重点推进产业园区、电商聚集区等区域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升级,辐射带动乡镇和农村光纤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提升。
  2、加快推进无线城市建设步伐。加快无线城市建设,在4G网络深度覆盖的基础上,对具有稳定高度的道路交通监控杆和指示牌、路灯杆、各类监测塔(杆)等物理设施和绿化带、公园绿地、建筑物楼顶等社会资源开放市场化共享,推进4G+建设,超前布局5G。在城区重点公共区域投资建设全覆盖、全天候使用的无线局域网,向市民免费开放Wi-Fi接入服务;引导和推进大型商场、购物中心、繁华商业街区、专业市场、宾馆酒店等商业场所,以及金融、保险、证券等金融服务机构、邮政服务等商业性场所建设免费开放的无线局域网。在建设无线局域网过程中,同步落实实名认证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安装并运行互联网公共上网场所安全管理系统,为市民提供安全的上网环境。积极推动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无线城市建设、运营和商业合作,带动乡村无线局域建设,加快全市移动互联网发展。
  3、统筹推进三网融合发展。以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为重点,促进互联互通和业务融合,积极开展融合业务创新、合作模式创新。以促进宽带互联网业务、IPTV、互联网电视和手机电视等融合业务发展为重点,实现数字电视、宽带服务协调发展。提高有线电视业务运营支撑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用户提供传统广播电视业务、互动点播业务和宽带互联网、视频增值业务等数字电视综合服务。
  4、增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能力。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建设规划、产业园区建设规划、服务业发展规划、电子商务规划等,在规划中设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专门章节,深化完善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内容,并予以必要的政策支持。针对已编制完成并获批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等相关专项规划,积极纳入城市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推动落地实施。落实国家住建部、工信部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山东省光纤到户建设的意见》和《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等文件,开放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等优先满足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着力解决好光纤到户最后一公里问题,预留相关通道和空间,并对老旧城区的信息基础设施改造提供优惠与便利。确保信息基础设施在新建的城区、商住小区、工业园区、城市道路等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三)实施信息惠民工程。
  1、启动城市一卡通工程建设。遵循“智能、互联、协同”的理念,围绕城市一卡通工程建立统一的信息交互和数据共享中心,推动市民信息库建设。通过对个人信息数据的分析,为政府相关部门决策和分析提供客观的参考依据,为政府的管理服务由粗放向精细转变提供支撑。启动“社会保障卡”变“市民卡”工程,在“社会保障卡”现有功能基础上,不断完善一卡通功能,扩大一卡通服务应用范围,由公交、公共事业服务(水、电、热力、燃气等)向多行业拓展,将旅游、商贸、餐饮、物流等服务行业纳入一卡通功能体系,利用物联网等新技术,构建城市级综合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多业务服务,最终实现服务精准化、市场精确化、管理精致化。
  2、提升城市重点区域无线网络覆盖率。加强Wi-Fi网络和3G/4G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提升公共交通、行政办公、旅游景点、医院、高校、商业金融等重点区域可Wi-Fi接入的无线局域网覆盖率,完善不同制式的3G/4G网络,优化网络服务质量,扫除信号覆盖盲点,构建支撑各类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无线城市网。建设智慧城市体验中心,让市民亲身体验具有现代感和科技感的未来智慧生活。发挥通信运营企业的主体作用,扩大城市光纤到户网络覆盖范围和规模,积极推进农村光纤进村入户,大力推广基于IPv6技术的下一代互联网试点应用系统建设。
  3、完善智能交通体系。充分依托现有资源,搭建智慧交通综合管控服务平台,依照部门职责建设交通运输数据中心、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中心、综合运输协调中心、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中心,提供路况导航服务、实时路况服务、交通诱导服务、停车诱导服务、公共信息服务和交通事件服务,实现交通运输运行监测调度及突发交通事件的统一指挥与处置,提高交通事件处理效率。推进城区智能停车库建设,整合各类停车资源,通过停车诱导屏、手机智能门户集中发布停车诱导动态信息。
  4、推广和普及智慧教育。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改革教学模式、创新学习方式、提升管理水平。以“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和教学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全面建成涵盖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教师备课、教学、辅导、评价和管理方式变革。创新市、县区、院校三级网络教学应用,推动学生学习方式变革。整合传统文化资源、教育大数据资源和我市各类文化教育资源,建设文化与教育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实现全市文化与教育资源的共享、管理和统一服务。
  5、完善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建立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市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扩大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统筹推进适应医改要求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人口计生和综合管理等六项业务应用系统。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基础资源等基础数据库,建设数字图文体检诊断查询、网络预约挂号、临床检验信息系统、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建立基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及与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有效衔接。推广远程无线健康监测、远程保健护理等应用。搭建菏泽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和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全市范围内全民健康相关信息一卡通用。
  6、构建智慧社区。以乡镇街道为主体,以社区为单位,搭建“前端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的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构建全市社区网络管理系统,整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延伸至社区业务系统的基础设施、数据环境、用户、应用、权限、流程,提高社区管理运行效率。开展智能小区建设,鼓励引导智能家居应用,将家庭设备智能控制、家庭环境感知、家人健康感知、家居安全感知以及信息交流、消费服务等家居生活进行有效地整合。推广应用防盗、烟雾及气体泄漏自动报警、紧急呼叫和智能门禁等服务。统筹各类养老信息资源,提供一站式养老服务。
  7、推进智慧人社体系。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省级集中为基础,进一步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业务信息系统,将终端延伸至街道社区和相关单位,提供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事人才、收入分配等事务的综合服务,实现全业务、全流程协同管理、基层综合办理和网上一站式服务。整合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资源和服务流程,建立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实现参保登记、缴费、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信息查询等社保业务人群全覆盖,从而实现全市范围内“一点受理、全市通办”。整合就业和人才服务综合门户网站,建设我市创业项目库和人才库。整合公共职业介绍、非公就业服务机构的空岗信息资源,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就业失业监测及失业预警机制。面向低收入就业困难人群,在街道社区安装自助设备,提供就业求职信息查询服务。组织召开网上招聘会,促进“线上线下”招聘信息良性互动。建设手机客户端就业信息查询及推送服务系统,扩展信息发布渠道。开展多层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业信息系统的相互衔接。
  8、推动智慧旅游建设。加快建设全市旅游数据信息资源库,建立以旅游者需求为导向的全市旅游公众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各级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各类旅游企业资讯服务和旅游电子商务体系,支持利用新媒体开展互动网络营销活动,推进本地电商平台与大型在线旅行社(OTA)的对接。创建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开发功能强大、实用性强、方便易用的智慧旅游产品。统筹做好产业体系和应用体系建设,以智慧旅游建设推动旅游服务产业发展。同时,以智慧旅游产业的发展支撑智慧旅游应用系统建设。重点支持旅游景区周边地区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推进智慧乡村旅游建设。
  9、推进精准扶贫智慧化。围绕贫困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加快建立扶贫数据采集、应用和服务体系,建立全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强化数据分析应用。全面深入分析致贫原因,把握贫困分类和特点,推进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管理和精准施策,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实现“脱真贫、真脱贫”。健全电子商务扶贫工作机制,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和扶贫开发深度融合,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电商扶贫平台。加大对农村电商扶贫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引导和支持返乡人员开办网店。深入开展农村淘宝行动,畅通农副产品网销渠道,促进供销双方的高效对接。
  (四)创新政务服务和社会管理。
  1、建设高效的政务服务系统。继续扩大电子政务网络覆盖范围,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建设全市一体化的协同办公系统,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并联审批,解决政务中跨部门政务协同的难题,提高跨部门审批效率。推动简政放权和便民服务网络化,通过建设网上行政服务大厅、移动网上办事大厅、行政便民服务平台,打造一站式网络便民服务体系。推广视频会议、移动办公等技术,创新政府会议、会商和决策模式。提高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水平,建设完善全市政府网站群,形成政府门户网站与各部门子网站相互配合的政府网站群体系。建设政府网络问政平台,完善网上百姓热线系统,积极推动政民网上互动。拓展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推动政府部门开展网络直播和建立政务微博。借助信息技术应用,提升政府应对突发事件、重要舆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
  2、完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体系。按照“综治牵头,公安主导”的原则,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着力建设全市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数据中心、公安应急实战应用平台和管理平台,构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全市“警务大数据”工程建设,强化公安信息、社会信息、互联网信息、视频信息等数据资源的汇聚整合、智能处理、灵活调用,进一步提高公安工作的情报采集能力、分析决策能力、指挥管理能力、侦查破案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加强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制定全市视频点位建设总体规划。纵向整合市、县区两级,横向整合跨部门视频资源,建设视频监控综合应用平台,实现市区视频监控点的全面联网。完善全市统一的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立城市应急管理、社区安防、综合防控、交通指挥等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实现我市各级政府、重要领域应急指挥系统的协同联动。
  3、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推进网格化、精细化的城市运行管理,建设市级综合指挥中心,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服务功能,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智慧城管新模式。建设我市统一的地理时空信息云平台,实现各种地理信息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共享,满足市民对地理信息查询以及公共安全、智能交通、城市管理等各项应用需求。创新城市空间布局和规划建设模式,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智能化水平。发展智能电网,服务分布式能源的接入,实现居民和企业用电的智能管理。发展智能水务,构建覆盖供水全过程、保障供水质量安全的智能供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发展智能管网,实现地下空间、地下管网的信息化管理和运行监控智能化。发展智能建设,实现建筑设施、设备、节能、安全的智慧化管控。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房产管理、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水平。通过遥感等先进技术及手段的应用,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4、加快传统企业信息化升级。以 “好品菏泽”“1688菏泽产业带”等为依托,构建菏泽市工业电商平台和云服务平台。推进研究设计、数据管理、营销服务等资源开放共享,汇聚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集中为全市企业服务。鼓励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按需定制、众包设计等服务制造模式,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创新电子商务与制造业的集成应用。大力推动企业实施 “两化融合”进程,加快企业信息化改造,引导企业试点推广一批工业应用软件、工业大数据、工业机器人和增材制造(3D打印)等先进制造技术的应用,支持企业加快研发设计数字化、生产过程自动化、产品装备智能化、经营服务电商化建设,提高企业运营管理和决策水平。加快重点领域装备智能化,培育发展智能生产车间、智能工厂,在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开展智能制造示范试验区建设。
  5、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智能监管体系。建设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统一信息网络和智能移动监管平台,整合构建集市场准入、动态监管、稽查执法、监督抽检和应急处置于一体,覆盖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提升对重点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推进电子监管,建设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立覆盖原料来源、生产、加工、储运、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平台,提高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控监测中心,探索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生产流通运输环节开展实时非现场监管。
  6、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智能监控体系。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建设智能土地、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开展地理国情变化监测与统计分析,实现对全市土地利用、生态环境、重点污染源、地质资源和灾害、垃圾处理等领域的动态监测。建立市、县区两级环保大数据资源中心,整合生态环境、企业生产和环保监管等信息资源,建设覆盖灰霾环境、水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的传感网络,实现对环境与污染源的动态实时信息采集和动态监管,提升环保管理智能化、科学化水平。完善节能监测体系,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源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对工业、交通及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等主要用能行业(领域)及场所、单位的能耗监测。加快对传统产业中主要耗能、耗材设备和工艺流程的智能化改造,促进节能增效和安全、清洁生产。
  7、增强安全生产智能监控能力。建设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开发建设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以及安全生产许可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行政执法、事故查处等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创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方式,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五)发展智慧产业。
  1、开拓智慧城市应用市场。探索符合我市实际需求的智慧城市运营模式,开展各个领域的智慧应用示范。坚持以应用拉动产业发展的原则,拓展智慧城市应用市场,加快智慧城市产业园区建设,深化与知名软件企业的合作,通过应用市场的扩大,引领与之配套的包括硬件设备制造、网络通信、软件和信息服务、系统集成、运营服务等智慧城市产业快速发展。加快感知、网络传输和显示等硬件设备产业的发展,培育和引进一批智能产品和数据采集设备制造企业,吸引“高、尖、精”企业项目落户智慧城市产业园,形成完善的智慧城市产业链条。
  2、发展大数据产业。规划建设“菏泽市大数据产业园”,积极探索建立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应用于一体的大数据生态产业链。针对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企业集团的云计算需求,推动数据中心服务外包和数据存储、处理、挖掘及灾备为核心的大数据产业规模化发展。发挥我市能源大市优势,整合能源数据资源,建设集石油、煤炭、电力等为一体的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业云服务平台,推动大数据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产业链各环节的应用。
  3、培育壮大软件产业。针对我市软件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的实际,通过招引国际国内知名软件企业来菏发展、联系软件教育教学知名院校与本地企业进行产学研结合等方式,推动软件产业快速发展,努力实现后来居上。积极与知名软件企业合作,发展软件人才培训、软件测试、软件服务外包等业务,发展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金融服务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数据分析软件等。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形成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
  4、持续发展电子商务。实施电子商务园区和电子商务企业培育工程,以天荣创意家居小镇为依托,重点在新实体经济引领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发挥我市电商基础较好的优势,再规划一批特色电子商务聚集区,加快跨境电商孵化园区建设。支持重点电子商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第三方交易平台和智能物流平台发展壮大,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为一体的多功能、多业态的电子商务基地。深化推进电子商务普及工程,支持骨干企业发展供应链电子商务,鼓励中小微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活动。推进与知名电商企业的对接合作,大力培育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年在全市择优认定一定数量的代表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电子商务重点示范企业,树立学习典型。对我市传统商圈进行智慧化改造升级,实现整体服务能力的移动化、社交化、便捷化。发挥智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以智慧城市建设引领农村信息服务水平提升。
  5、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持续放大传统优势产业在人才、技术、品牌、载体建设和产业链方面的带动效应,重点拉长延伸优势产业链条,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抓手,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培育和发展物联网、集成电路、智能产品(机器人)等高端产业。充分发挥我市的交通优势,以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为重点,加快形成物联网核心产品和高端服务产业集群。
  6、大力促进信息消费。培育信息消费市场,带动信息产业快速发展,丰富信息消费内容,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促进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拓展智慧家庭信息化应用,发展互联网电视和互动数字家庭信息服务。加快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媒体建设,培育一批优秀网络信息内容生产和服务企业。支持联通、移动、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升区域服务能力,加快运营商向服务商转型。支持铁塔公司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信息消费提供强有力保障。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成立菏泽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管理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工作,形成跨部门的协调管理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模块和项目牵头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推进小组,明确分工,确定责任,具体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的各模块和项目推进实施。各县区参照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智慧城市建设。成立菏泽市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智慧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持续的智力支持。(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
  (二)突出顶层设计,完善推进机制。加强智慧城市顶层设计,聘请专业机构编制菏泽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子规划,增强智慧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研究制定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对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实行扎口管理,建立统一的项目建设管理机制,避免重复投资建设。加强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管理等方面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建设标准的研究,逐步建立完善菏泽智慧城市建设政策体系。研究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评估体系,定期对智慧城市建设按责任分解要求进行评估,为决策和指导智慧城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加大智慧城市建设督导检查力度,检查和督导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方案和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优先选取软硬件实力较强、技术和产品比较优势明显的企业参与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积极招引智慧城市建设领域IT知名企业来菏落后,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设立子公司,引领和带动我市IT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招商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
  (三)强化资金支持,拓宽共建渠道。加大对智慧城市建设相关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由主管部门形成项目和资金投入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予以实施,重点对智慧城市综合应用项目、试点示范项目、网络安全项目等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探索政府和企业资本合作(PPP)的建设运营模式,完善资本金注入、政府购买服务、融资担保等政府资金支持方式,建立规范的投融资机制,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建立规范的政策保障机制,解决具体模块和ppp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政策模糊或不一致问题。鼓励各级各部门通过购买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推进智慧城市项目建设。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有关部门,各县区)
  (四)加大宣传力度,实施人才战略。研究制定智慧城市宣传长效机制,通过开设广播电视专题栏目以及开通智慧城市相关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为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新闻报道、交流共享平台。加大在各类媒体上的宣传力度,构筑立体宣传攻势,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人才培养,加大对政府公务人员、相关产业和行业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多渠道邀请上级业务部门领导和业界专家来菏泽作专题辅导报告,引进智慧城市方面科研能力较强的知名院所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吸引国内外信息技术领军人才,鼓励和支持我市大专院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创新型人才,营造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文广新局、市招商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