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区位于我国大陆东部沿海,处于亚热带与南温带的过渡性气候带,四季分明、雨热同步、雨量集中、光照充足,全省年平均气温为
“十一五”期间,江苏省建设领域大力开展建筑节能,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在建筑外遮阳的推广应用方面做了一些尝试,取得了成效。
建筑外遮阳应用在建筑节能中的重要性
建筑外窗的能耗在建筑总能耗中占很大的比重,一般可达到40%~50%。有效的建筑遮阳设施在夏季可以阻挡近85%的太阳辐射,而且可以避免阳光直射而产生的眩光,改善室内热环境。
江苏省夏季6月、7月、8月采用外遮阳设施,可显著减少空调能耗,同时可提高室内舒适度。当东、南、西向采用活动外遮阳设施时,夏季可降低室温
经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安装外遮阳设施的试点楼进行检测和计算,采用外遮阳设施后,居住建筑全年空调能耗约下降21.3%,全年总能耗下降14.1%。可见,活动外遮阳的设置可大大降低空调负荷,节能效果显著。
在夏季非高温日和其他季节,活动式外遮阳也可起到调节室内热舒适度的作用。在过渡季节,如4月、5月、9月、10月,江苏地区白天室外最高气温常常不超过
制定地方标准推动建筑外遮阳应用
江苏省在2001年制定了省级地方标准《江苏省民用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DB32/478-2001),第一次提出了遮阳率的概念,并将遮阳率作为强制性的设计标准,要求南、东、西向窗均应设置外遮阳设施,外遮阳设施宜采用活动式外遮阳,遮阳率应达到80%。
2008年重新修订的《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71-2008)中,根据国家相关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将遮阳率修正为遮阳系数。标准第
江苏对遮阳系数做如上规定的主要原则是:通过降低外门窗传热系数来降低冬季采暖能耗,通过降低外门窗的遮阳系数来降低夏季空调能耗。不提倡使用阳光控制玻璃等来实现遮阳效果,以避免玻璃对冬日阳光的遮挡。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外遮阳工程质量验收规程》(DGJ32/TJ88-2009)于2009年编制完成,并于
这一系列技术和验收标准,有力地规范了江苏省外遮阳的应用。
将推广建筑外遮阳作为建筑节能的重要工作
对于进入工程应用的外遮阳产品,江苏省要求必须根据相应的标准对产品进行型式检测,型式检测之外还重点要求对外遮阳系统的抗风压性能、机械耐久性、操作力性能以及外遮阳产品的原材料进行检测。
各地市根据江苏省的文件精神,迅速开展了外遮阳的推广管理工作。
苏南地区首先开展了对外遮阳的应用管理工作,从各方面对外遮阳加强监督检查。
南京、无锡等地市在设计中严格要求按照省级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设计;施工图审查部门按强制性条文审查设计;建设单位按照省级有关规定要求,招标选用经省建设主管部门推广认定的外遮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把好验收备案关,对于设计中选用了外遮阳技术,而项目实施中未安装外遮阳的不给予验收备案,形成了从设计、审图、建设到验收的一整套闭合管理体系。
苏中、苏北地区按照苏南地区的外遮阳工作管理模式,制定了相应的地方管理规定和措施。目前,外遮阳技术已经开始在苏中和苏北地区逐步推广实施。
截至2010年,据不完全统计,江苏省外遮阳应用面积已达30万平方米以上,折算建筑面积近500万平方米。
采取四项措施深入推广建筑外遮阳
江苏属于夏热冬冷地区,外遮阳对夏季隔热有重要的作用。但是现有的外遮阳技术基本为国外引进技术,技术特点不完全适应我国尤其是江苏省居住建筑的形式要求,此外还存在外遮阳的相关技术配套措施不完善、部分技术产品标准还没有编制出台等问题。目前,居住建筑以高层及小高层建筑为主,在这样的建筑上安装活动式外遮阳重点应考虑建筑与外遮阳的一体化以及安全性、可维护性等技术问题,但是到目前还没有完全总结出适合江苏省实际情况的较可靠方案。
随着外遮阳推广应用的深入开展,针对目前建筑遮阳存在的问题,江苏省将在外遮阳应用方面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推动外遮阳的应用。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外遮阳的推广认定管理工作,加大在工程应用中的监督管理;二是积极推进建筑外遮阳的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成立建筑外遮阳技术研发中心;三是推进建筑外遮阳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建设,以外遮阳产业化基地为先导,扶持省内有技术研发力量的建筑外遮阳企业,研发适合夏热冬冷气候条件的外遮阳技术产品,加快研发节能门窗与外遮阳一体化技术;四是尽快总结在外遮阳推广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总结出适合江苏省实际的外遮阳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