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15年日历
1832年,法国发生霍乱,第二年巴黎市着手规划市区下水道系统网络,并在管道中收纳自来水、电信电缆、压缩空气管及交通信号电缆等5种管线,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规划建设的综合管廊。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在《悲惨世界》中写道: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
1958年,我国第一条综合管沟建造于北京天安门广场下,宽4米,高3米,埋深7-8米、长1公里,收纳电力、电信、暖气等管线。
1994年,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人行道下建造了两孔宽5.9米、高2.6米、双孔各长5.6公里、共11.2公里的支管综合管廊,收纳煤气、通信、供水、电力等管线,这是我国第一条较具规模并已投入运营的综合管廊。
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颁发;12月26日,住建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4年,中国城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以及运营管理的征程正式开启,且看2015年住建部为此都做了些什么。
1月4日
试点申报:住建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的通知》。
3月15日
市长研讨:住建部邀请广州、哈尔滨、长沙等10个城市市长讨论研究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4月8日
确定试点城市:包头、沈阳、哈尔滨、苏州、厦门、十堰、长沙、海口、六盘水、白银10个试点城市通过竞争性评审选出。
4月9日至10日
培训:住建部在广东珠海市举办城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培训班。
5月12日
规范试点:住建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的通知》。
5月26日
工程规划编制:住建部印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
6月10日
企业座谈:住建部邀请近20家企业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及措施。
6月24日
中央财政支持:《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复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实施计划的通知》(财建〔2015〕412号)印发。
6月底
技术规范:住建部修订《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制定《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ZYA1-12(10)-2015)。
7月13日
信息上报:住建部会同财政部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定期上报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7月16日
培训:住建部在北京举行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培训,全国各地260余名技术、管理人员参加。
7月20日
确定试点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和吉林省政府在北京签订三方合作框架协议,确定吉林为综合管廊试点省,开展培训等工作,指导地方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8月3日
国办发文: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对全面推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出目标和要求。
9月18日
金融支持:住建部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在苏州市召开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座谈会,对地方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政策和操作程序进行解读和辅导。
9月底至10月
培训:住建部委托部规划管理中心和建筑文化中心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培训工作,分别在西安、上海、深圳3个片区举办“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培训班。
10月
调研试点城市:住建部对10个试点城市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研,督促各地推进试点工作,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10月
金融支持:住建部会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建城〔2015〕16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建城〔2015〕157号)。利用金融贷款,共同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至10月
财政支持:住建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安排3批建设专项债,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共安排专项112.38亿元,支持24个省102个城市(区)的134个项目,总里程3035.61公里,总投资2407.83亿元。
11月4日
信息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印发。
11月26日
有偿使用建章立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