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多措并举落实公积金新政
“公积金新政”绝对算得上是贯穿2015年的网络热搜词:放宽租房提取条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开首份年度报告、降低贷款使用门槛等。点击每一个热搜词,深圳都在积极行动。
租房提取出了“深圳模式”
深圳租房提取制度与三部委通知精神高度契合,早在2011年就开始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探索,并制定了全国最为宽松简便的提取政策: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深圳无房就可租房提取,无需提供租房发票及备案的租赁合同。当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和市房产登记部门联网,职工办理租房提取时,不需要提供任何纸质证明材料,只要带上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就行。租房提取的额度为月缴存额一半,这样就不会影响无房职工的当期收入。
深圳的宽松提取制度,一度受到业界的肯定和民众的点赞,并在今年2月被《中国建设报》刊发,供各地借鉴参考。
不仅是提取条件宽松,便捷的提取渠道也同样走在全国前列。深圳在全国首创用电话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创银行自助终端机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只要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了自助服务协议,就可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2329热线和建行、招行、中行的1600多台自助终端机办理租房提取业务,而且,自
2015年1月到9月底,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40亿元,约占总提取金额的27.9%,其中通过自助渠道提取的占租房提取总额的49.4%。宽松的提取政策在租房需求巨大的深圳,使住房公积金对租房职工发挥更大的作用,有力地支持了职工以租房解决基本住房问题。
七措并举贷款同比增四成
措施一:调整首套房和二套房首付比例。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为30%,并不再受房屋面积的限制,相比原来购买
措施二:加大对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应当切实做到应贷尽贷。对于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房屋产权登记机构都将为职工创造方便快捷的办理条件。
措施三: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的账户余额倍数由12倍提高到14倍。这一调整为公积金缴存时间较短、余额不多却又面临买房刚需的年轻人群带来福音,而且主要照顾到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但对于房价领涨全国的深圳,目前并没有提高可贷额度以刺激火爆的房地产市场,家庭最高额度仍为90万元。
措施四: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覆盖范围。自
措施五:加快商转公贷款办理。要适时调整商转公贷款预约时间段的规定,让更多符合条件的职工更早办理商转公贷款。截至9月底,可预约原商贷放款时间已经放开到2014年12月(含12月)之前,为更多购房职工节省利息。
措施六:进一步缩短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时限。明确职工在深圳申请及办理公积金贷款无需支付保险费、公证费、新房评估费和强制性机构担保费;明确深圳市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权登记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职工办理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
措施七:加强公积金贷款服务质量管理。明确公积金受托银行应当做好组合贷款服务,确保组合贷款中商贷资金到位。此外,还强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手段,继续做好0755-12329服务热线的咨询、查询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七项举措一经推出,深圳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受理量快速增加,5月当月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量达到5333笔,相比政策调整前业务受理量增长56.07%。截至2015年9月底,新增贷款发放3.2万笔、188.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41%。
首发公积金年报晒家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深圳于5月底首发公积金年报,从机构概况、制度实施特点、业务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其他重要事项7个方面进行详细具体的展示,亮点颇多。
贷款方面,年报中显示:2014年,深圳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49万笔、178.1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6.07%、113.24%,当年个贷率为97.09%,有效支持了职工的住房消费。2014年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测算,为职工节约购房利息75.61亿元,5.46万个公积金低息贷款家庭,平均每个家庭在合同期内最多可节省利息支出约20万元。贷款为职工省利息,缴存也为职工发利息。2014年,深圳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13.80亿元,其中,支付职工利息支出就达到12.72亿元。
今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频发各项公积金新政,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并在第一时间对公积金信息系统相关模块进行改造,有力保障了新政策的落地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