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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宅基地价值化理论、途径与方法研究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0日 点击数: 字号:
研究起止日期:  2010年1月~2011年12月 成果水平:  其它
成果第一完成单位:  义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项目负责人:  阮梅洪
成果主要完成人员名单:  吴新宇、吴伟年、牛建农、王谦、曾志强等 成果验收日期:  2012-05-20
成果体现形式:  著作 研究形式:  独立研究
知识产权形式:  无 应用情况:  -
知识产权内容:  
第一完成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义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通讯地址:义乌市江滨北路569号
邮政编码:322000
单位联系人:阮梅洪
联系人电话:0579-85428345
 

转让意向与范围:  - 推广形式:  -
成果简介

 

  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大量的城中村。沿袭城乡二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造的城中村,虽然在建筑形式、规划布局、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是"城市化"的,但"村落"的特征仍在延续,与城市的界面则更加清晰,巩固村庄界面、强化村民利益的期望削弱了村民市民化的原始冲动,村民期望的住房权益最大化也未能实现.导致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城市布局结构优化、城市功能完善的落实面临难以逾越的障碍,城、村之间的博弈愈演愈烈,对城市空间绩效的负面影响越来越深刻。
  课题沿袭农村宅基地制度,“以村为单位,全拆全建,统一规划,宅基地安置、多层垂直房建设”的模式改造后形成的城中村称为新城中村。课题通过对浙江省义乌经济开发区,新城中村的实证研究,总结新城中村建设模式诱导村集体、村民,关注并追求物质空间的途径和原因;剖析新城中村对城市空间绩效的影响,村民以新城中村为载体谋求利益最大化却与现实低收益之间的悖论;通过进一步探析被沉没的村民利益和城市效益,建立新城中村影响城市空间绩效的模型从而提出突破宅基地安置的城中村改造模式的新理念一一引导城中村改造主体,由对宅基地、住房的物质空间的关注,改为对宅基地、住房,经济价值的追求引导村民和村集体从对宅基地"物质空间"的关注转变为对宅基地经济权益的关注,引导村民以宅基地的经济价值为纽带,按照城市规划,自主实现自己的宅基地权益.
  同时进一步提出:运用产权理论,释放城中村宅基地产权,显现城中村住房价值;运用地租理论,剖析城中村住房收益的来源;运用区位理论,完善城市规划功能布局,促进城市资源高效经营、提高城市运行效率;运用报酬资本化理论,探索城中村房屋价值评估的科学方法,以廓清村民对住房价值的糊涂认识。通过四大理论的整合,建立城、村双赢,可持续发展的城中村改造模式一一宅基地价值化,并提出相应的宅基地价值化实施模式、途径和政策建议。
  按“宅基地价值化”的实施路径,实证分析了义乌经济开发区四期26平方公里内的城中村改造相比原模式可以节余土地23.02-53.93%,开发区可以增加收入38. 70 - 56. 01亿元,三间宅基地的村民住房资产权益可以增加88. 59%,真正达到了城村双赢的目的宅基地价值化,不仅经济效益十分显著,综合效益也十分明显河以杜绝新城中村产生,有利于完善城币规划布局;提升城币品质;改善村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方式;加快城村融合等
  该研究课题,已形成专著1本、发表期刊论又2篇、交流论文2篇、专题报告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