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应重视“邻避效应”
“11•22”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发生后,相关设施的选址问题再度引发热议。其实,除了石化项目的选址问题备受争议外,移动基站、变电站、垃圾填埋场、殡仪馆等公共设施的选址、建设、营运过程也面临“邻避效应”。
所谓“邻避效应”,是指居民或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的负面影响,产生嫌恶情结,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
“邻避效应”是人之常情的表现,是理性经济人与非理性社会人之间的博弈,应循理解决,不能简单、粗暴处理,也不能指望一夜之间解决。笔者认为,避免“邻避效应”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良性互动。
首先,企业应坚持信息透明化,向公众和政府提供完全的信息,消除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对公众心理和政府决策的负面影响。设置“邻避设施”时需要充分吸纳民意,引导公民参与,力保协商民主,实现科学决策,并建立制度保障。
其次,要尊重所有人群的环境自主权和平等权,使各阶层民众在政策制定中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对于因设置“邻避设施”而受到影响的民众,要给予合理而充分的赔偿。政府应出台受影响区域生态补偿与经济补偿制度,给项目所在地的发展机会损失、环境污染和生态恢复予以补偿,确保受影响区域的利益不受损害。
最后,完善政府与社会共同监管制度,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依法对项目建设营运进行指导、规范、监督与监测,加强社区监督,赋予社区一定的掌控权,强化政府的管理与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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