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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台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全国勘察设计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4日 点击数: 字号: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城乡建设步入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实现美丽北京、永续发展的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知强调,自2013年6月1日始,新建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基本达到绿色建筑等级评定一星级以上标准。“十二五”期间,各区县至少创建10个绿色生态示范区和10个5万平方米以上的绿色居住区,其中达到绿色建筑等级评定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应达到40%以上。将于7月1日实施的《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率先实现居住建筑节能75%的目标;在土地集约利用、建筑节能、中水利用、雨洪综合管理和材料利用等方面突出本市特点。鼓励把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建筑(学校、医院等)和公众关注度高、示范效益强的适宜建筑及非政府投资且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建设成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分类型分阶段引导推进绿色建筑运行标识认证。
  通知明确了发展绿色建筑的工作重点:全面发展绿色建筑,建设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绿色居住区,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绿色生态镇(村)试点,推广绿色相关产业,加强绿色标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