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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等文件的通知

    文章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0日 点击数: 字号:

建科综[2008]6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8年10月14日   

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管理,根据原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我中心修订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并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使用规定(试行)》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
     2、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

     3、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使用规定(试行)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二○○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