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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节能设计将执行新标准

    文章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4日 点击数: 字号:

即日起至1210,市质监局在网上对重新修编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今后,北京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宿舍等,其节能设计都将执行新标准。

北京现在执行的是2006年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而国家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于20108月开始实施,两者存在一些差别,需要加以协调。

按照规划,从2012年起,北京市新建居住建筑要执行这一修订后的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幅度要达到75%以上。今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集体宿舍、养老院、不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农村自建住宅、住宅小区建筑群的集中冷热源、供水和供电系统,其节能设计都要按照新标准执行。

其中规定,建筑群的规划布置、设计,应考虑冬季能够获得太阳辐射热和尽量避开主导风向、夏季通风降温,不宜设有三面外墙的房间,一个房间不宜在不同方向的墙面上设置两个或更多的窗,主要房间宜避开冬季最多频率风向(北向及西北向),应减少建筑体形的凹凸或错落。

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解释指出,这是因为如果一个房间有三面外墙,其散热面过多,能耗过大,对建筑节能极为不利。当一个房间有两面外墙时,如靠山墙拐角的房间,不宜在两面外墙上均开设外窗,以避免增强冷空气的渗透,增大供暖耗热量。

此外,普通住宅的层高不宜高于2.8,目前住宅的层高越做越高,能耗相差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