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加码 拟建低碳科技示范区
也许,用不了多久,平潭人都将用上清洁的风能电源,住进低碳智能的房子,开起新能源汽车……近日,福建省科技厅出台《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建成低碳科技示范区,为平潭岛勾画了一个美丽的前景。
福建省科技厅将实验区的科技发展列入福建省正在制订的“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 《海峡西岸经济区国以及家高新技术产业带发展规划》的重点内容。
《意见》提出,支持实验区高起点编制低碳科技示范区专项规划,推动发展风能等清洁能源产业、电动车等新能源汽车产业、海水淡化及相关产业。加强低碳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绿色低碳节能节水技术,开展低碳智能建筑、绿色智能交通、“智慧岛”等科技应用示范,争取科技部支持将实验区列入“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试点城市和“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城市,配合有关部门争取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对实验区的支持。
支持在实验区建设以衔接台湾高新技术产业、研发服务、生产性服务和金融服务为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信息网络、新能源、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条件成熟时,积极组织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把实验区建成海峡西岸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带的重要载体之一。
此外,在鼓励实验区依托平潭水产品加工区和海洋加工领域的龙头企业,启动建设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引进台湾创投机构入平潭、鼓励建对台科技合作基地等方面,《意见》也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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