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晋建质字〔2017〕25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提高建筑业的信息化水平,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山西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20日
山西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的指导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建质函[2016]1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的指导意见》(建质函[2015]159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我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建筑信息模型(BIM)是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等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维模型信息集成技术,是对建筑工程物理特征和功能特性信息的数字化承载和可视化表达。BIM能够用于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各个阶段,支持工程经济、节能、质量、安全的模拟分析与检查,为项目全过程的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建筑业的提质增效、节能环保创造条件。
二、指导思想
以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依据,坚持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相结合,在建筑领域普及和深化BIM应用,深入实施信息化发展战略,通过政府投资工程应用带动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领域BIM应用能力,提高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各参与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BIM技术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为新型城镇化和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一)政策引领,企业主导。发挥政府在产业政策上的引领作用,研究出台推动BIM应用的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构建基于BIM技术的建设行业管理平台,积极引导企业使用BIM技术,推动BIM技术应用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企业在BIM应用中的主体作用,聚焦于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内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通过BIM应用,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
(二)创新引领、统筹推进。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集成创新并重。营造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技术环境,发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及软件企业、科研院所的技术研发能力,重点培养一批具有一定创新研发能力的BIM技术服务企业、建筑业企业和专业人才。在集成创新基础上,实现BIM数据库及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统筹推进BIM技术研发水平不断提高。
(三)示范引领,逐步普及。坚持试点示范和普及应用相结合,重点推进BIM技术在政府投资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应用示范。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和方式,逐步普及BIM技术在我省工程建设领域的广泛应用。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省建筑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特级、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等单位具备BIM技术应用能力,实现BIM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的一体化集成应用。
到2020年,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申报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小区,新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的项目比率达到90%。
五、工作重点
(一)全面提升BIM应用能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运营维护等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根据实际需求制定BIM应用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积极开展BIM技术应用。建设单位要全面推行工程项目全生命期BIM技术应用,实现工程项目投资策划、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基于BIM技术应用的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工程勘察单位要构建工程勘察数据库,建立可视化的工程勘察模型,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设计单位要建立协同设计工作模式,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构建BIM模型,对项目规划方案、投资策略和建筑性能进行模拟分析及优化设计。施工企业要建立BIM协同施工管理模式及施工模型,进行施工阶段的综合模拟和分析,对施工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工程总承包企业要运用BIM技术建立设计、施工、设备供应、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无缝对接的协同管理模式。工程咨询企业提供基于BIM技术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策划、项目管理等工程建设全周期内的技术服务。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基于BIM技术的运营维护管理模式。
(二)开展试点示范。2018年启动首批试点示范工程,示范工程应为当年完成初步设计审批的建筑工程。重点鼓励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试点BIM技术应用。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推动试点工作,至少选取1~2个BIM技术示范工程,总结经验,组织交流,形成示范效应。
(三)完善标准体系。在贯彻落实国家BIM技术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我省BIM审查技术要点,加快编制我省BIM技术应用、数据交换、模型交付、验收归档等工程建设标准,建立BIM技术标准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推进BIM技术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BIM技术应用列为重点工作事项,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积极引导,扎实推进,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拟定BIM技术应用实施规划,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加快推进BIM技术应用。
(二)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积极培养研发和应用BIM人才队伍,满足BIM技术的全面推广应用。
(三)强化政策扶持。要将BIM技术应用纳入评奖条件,在设计、施工阶段应用BIM技术的,申报省级及以上绿色建筑、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优质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时,应给予优先评选。
(四)加强技术交流和推广宣传。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组织优势,组织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工程咨询等企业及科研院校成立BIM应用技术联盟,开展BIM技术研究和项目试点。加快培育BIM技术应用示范基地,积极推动BIM技术学术交流活动和推广宣传,营造BIM技术应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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