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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0年将采取四项举措 发展节能低碳建筑

    文章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9日 点击数: 字号:

    从天津市城建主管部门获悉,天津市今年将采取四项举措继续推进建筑节能环保。

    这四项举措包括:一、建立低碳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二、加强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情况检查。特别要加强施工过程中节能标准落实,对使用不节能墙体材料、门窗、卫生洁具和配电产品的项目不准质量备案,住宅工程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不准发放入住许可证,并责令返工。三、抓好示范项目建设。宁河县推进国家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滨海新区、津南区、蓟县和住宅集团进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试点。四、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和供热计量试点。以大板楼节能改造为重点,今年安排30万平方米、6000户改造任务,其中:河东区10万平方米、和平区7万平方米,河北区7万平方米,红桥区6万平方米。支持和平区开展无燃煤供热锅炉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