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节能建筑每年减少煤耗30万吨
20日,太原市在向全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检查组汇报时表示,全市执行节能50%国家标准的建筑总面积已达2279.72万平方米,每年可减少消耗标准煤达30.77万吨,相当于一座中小型煤矿一年的开采量。
目前,太原市既有建筑面积共10266.6万平方米,其中城镇既有建筑面积为8304.79万平方米,累计有2279.72万平方米达到了节能标准,每年由此可减少大量建筑能耗。另外,太阳能、浅层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太原市建筑中的应用比例也大幅增加,从2005年不足1%发展至今年的16%以上,实际应用面积已达550万平方米,每年可节省消耗标准煤10.78万吨。
此外,太原市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制定出台了首部绿色建筑标准--- 《太原市绿色建筑标准》后,对可再生能源利用实施了有效监管,安排可再生能源奖励补助资金5000万元,专项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仅今年,全市就有186万平方米建筑应用了可再生能源,初步形成了污水源、浅层水源、土壤源、深层高温地下水源"四轮驱动"的地源热泵应用技术,以及太阳能光电、光热与建筑一体化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格局。至2013年,全市三成新建建筑都将使用可再生能源。届时,每年可节约用煤39.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96.4万吨,减排二氧化硫0.784万吨,减排粉尘颗粒0.558万吨,从而使太原市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在顺利推广建筑节能的同时,太原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污水处理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其中,今年1至11月份,市区累计处理污水15783.71万立方米,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3.81%。全市共处理生活垃圾92.89万吨,无害化处理87.48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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