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层以下安装太阳能系统 青岛市政协力促建筑节能
今后,青岛市新建12层以下的楼房都将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经省市两级人大会议审议批准通过的《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近日正式对外公布,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目前,建筑能耗已占到全国能源消耗总量的27.5%,民用建筑节能潜力巨大。早在2005年,青岛市政协人资环委就商请驻青省政协委员在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尽快批准青岛市在全省率先实行65%建筑节能标准的提案》,省建设厅批准青岛市从
《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采纳了市政协的有关意见和建议,明确规定除选用其他可再生能源实现热水供应的以外,新建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设计,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对因规划、技术等原因不能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当由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