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出台建筑面积测算新办法 开发商卖房送面积将受限
“买房赠露天阳台”此类开发商常见的促销手段或将不存在。日前,合肥市出台建筑面积测算新办法,对阳台、飘窗、入户花园、露台、地下室面积计算方法做了明确界定,开发商很难再“偷面积”。
每套住宅最多两阳台
按照新规,居住建筑每层阳台(含各类形式的阳台、入户花园、空中花园、活动平台等非公共活动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应超过该层建筑水平投影面积的15%,阳台(含各类形式的阳台、入户花园、空中花园、活动平台等非公共活动空间)进深应不大于
“如果赠送面积过多,小区的容积率就会加密,采光会受到严重影响。而且开发商还一贯玩偷换面积的把戏,买房者不能一味想着便宜。”业内人士称,目前合肥流行的赠送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五花八门的赠送面积吸引顾客的手段,细细分析就会发现弊端颇多。“这样对计算面积做了详细规定,或许能从源头上遏制开发商玩偷面积的手法。”
露台不计入建筑面积
“在房屋登记计算建筑面积时,露台不计算建筑面积。”这条规定买房者可得注意啦,你在买房时如果房子有露台,那开发商也不能把这部分面积计算到总面积里,只能是“免费赠送”。而且,规定对“露台”也有明确的定义:指房屋中的屋顶平台或由于建筑结构需求而在其他楼层中设置的无顶盖平台。这样,就杜绝了开发商偷换概念。
另外,新规对飘窗和地下室等都做了细致规定。飘窗的窗台高度(窗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不应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