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科技官网>行业博览>行业资讯

山东省出台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0日 点击数: 字号:
  

  山东省近日出台《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加强该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研究与推广工作。《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科技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和验收管理。《办法》对建设科技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与管理、鉴定验收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办法》指出,申报的建设科技项目应属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重点技术领域,创新性强,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应用价值,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积极作用。软科学研究优先支持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与规划等重大问题密切相关,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科技项目。科研开发优先支持解决行业共性关键问题,形成新型技术体系,促进产品设备技术升级,对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的带动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和明显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科技项目。科技示范工程优先支持选用住房城乡建设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和技术公告中推广技术的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程、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工程、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信息化项目等类别。产业化基地优先支持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利于住房城乡建设科技产业化发展、技术创新和资金筹措能力强、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研究技术领域符合国家和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产业化发展政策的单位申报,且产业化基地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切实可行。技术中心优先支持基础设施完善、仪器设备和试验条件良好、组织体系及运行制度健全、具备较好的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研发试验基础条件、经济技术实力雄厚、经费来源可靠、能为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的单位申报,且制订了明确的住房城乡建设科技技术中心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在评审方面,《办法》明确,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专家按申报建设科技项目的类型分专业进行评审。每一类专业的建设科技项目评审专家组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掌握本专业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通过评审的项目经公示后,报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下达建设科技立项计划。

  在实施与管理方面,《办法》指出,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建设科技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省直单位、高等院校和中央驻鲁单位分别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要求,软科学研究和科研开发项目实行鉴定,科技示范工程、产业化基地和技术中心等实行验收。建设科技项目应在规定的研究期限结束后3个月内,由第一承担单位提交书面鉴定(验收)申请,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验收)。鉴定(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鉴定(验收)和不通过鉴定(验收)。未经鉴定(验收)或鉴定(验收)未通过的建设科技项目,承担单位不得以建设科技项目的名义进行与事实不符的宣传。